[經典] 易經 06 ䷅ 天水訟

經典:易經

天水訟

卦辭:訟,有孚,窒、惕。中吉、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;
   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彖傳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、訟。
   訟有孚窒,惕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凶、訟不可成也。
   利見大人、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、入于淵也。
雜卦傳:需、不進也;訟、不親也。
序卦傳:需者、飲食之道。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
    訟必有眾起,故受之以師。

訟上九【訟之困】: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象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訟九五【訟之未濟】:訟元吉。
象曰:訟元吉,以中正也。
訟九四【訟之渙】:不克訟,復即命,渝安貞,吉。
象曰:復即命,渝安貞;不失也。
訟六三【訟之姤】:食舊德,貞厲,終吉,或從王事,無成。
象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訟九二【訟之否】: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無眚。
象曰:不克訟,歸而逋也。 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訟初六【訟之履】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 雖有小言,其辯明也。

參考

6. 訟卦 (天水訟)
※易經+彖傳+雜卦傳+序卦傳+象傳 (全文)
維基 六十四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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